瑞典垃圾分类开展经历(二)
此外,瑞典人对这些垃圾停止如此细致的分类之前还要停止清洗,由于有奶渍的牛奶盒不能回收,带有标签的金属罐也不能回收。在他们看来,这样做是有益于环境维护的。瑞典有特地的垃圾搜集效劳者,但他们只搜集特定的垃圾,普通是生物可合成的剩菜残羹。关于没有被搜集的垃圾,瑞典政府在大多数的社区设立垃圾搜集中心,在其中放置许多标有颜色标识的垃圾容器,以便当人们将曾经分好类的垃圾投入的垃圾容器。因而,假如没有提早分类,扔垃圾时就会犯难,这在一定水平上鼓励人们停止垃圾分类。但是,总有一些偷懒的人,不愿意去分类,瑞典政府对此作出了回应:重新设计垃圾容器来乱扔垃圾的难度,例如,把扔瓶罐的容器口设计成小孔状的,把扔硬纸盒和纸板箱的容器口设计成信封状的。这样一来,大大减少了乱扔垃圾的现象。但这似乎还不够,由于一些不愿分类的人来到垃圾搜集中心,痛快直接把垃圾放在垃圾容器旁边一走了之。 当然,政府对此也采取了相应措施:支付薪金设立监视员在垃圾搜集中心停止监视,以查明未按规则停止分类的投放者,对他们逍遥法外。不过这种略带偏激的做法由于遭到人们的反对,最终并未胜利施行。瑞典这种强迫的回收体制是按以下流程设立的:首先,消费者对垃圾停止清洗、分类并将其运送到搜集中心,然后由政府委任的垃圾搜集效劳者将其运送到区域中心,在那里垃圾将被回收应用,未回收应用的垃圾则被运到集中的回收工厂停止应用或燃烧,剩下的垃圾将以填埋的方式停止处置。首创消费者义务制度早在1994年瑞典政府就提出了“消费者义务制”,即法律规则消费者应在其产品上细致阐明产品被消费后的回收方式,消费者则有义务依照此阐明对废弃产品停止分类,并送到指定的回收处。十多年来,消费者担任回收物的范围不时扩展,从最初的产品包装、轮胎和废纸,到汽车和电器产品,再到办公用纸、农业塑料和废旧电池等。关于那些没有才能组建回收再应用体系的企业,瑞典成立了特地机构,如REPA(消费者义务制注销公司),使他们能够参加这些机构并交纳会费,让机构代为实行消费者义务制的义务。这些特地机构是非营利性的组织,目标是为瑞典企业界和事业效劳。这样一来,瑞典的消费者义务制度疾速,这一制度以其经济鼓励的手腕使得企业从基本上完成了垃圾减量化。超市里的回收文化瑞典的超市在垃圾回收系统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瑞典,你会看到有些人特地拾捡饮料瓶,然后在超市兑换零钱;你还会看到逛超市的人们会习气性地带着空饮料瓶和易拉罐,由于这些包装物退还时能够返还押金。